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安排,11月1日,各巡察组分别向十届亚东县委第七轮巡察的上亚东乡党委、县委政法委、国安办、公安局党委、人民法院党组、人民检察院党组、司法局党组进行了“一对一”反馈。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反馈巡察意见,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就抓好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县级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把握政法职能,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动社会长治久安,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理论学习意识不强、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整改成果巩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反馈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抓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的理念,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整改任务。二要举一反三抓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纠正偏差、改进工作的契机,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抓整改同时,要查摆其他问题一并整改,推动整改“以点及面”,有力发挥巡察“辐射”效应。三要健全机制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严防同类问题反复出现,要把整改成果固化下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真正把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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