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警 示
房主刘某、王某表示
二房东严某表示
房 东 责 任 清 单 请 查 看
租客信息要看清
各位房东应负起出租房屋主体责任如实登记本人出租的房屋信息和租住人员信息,并确保房屋安全使用。租房时房东要仔细核查租房人员信息,对承租人(包括其他实际租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要及时了解并登记,及时签订有效租赁合同,切实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
安全责任要落实
房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建设的建筑用于出租。。
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房东承担。
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法 律 责 任 请 了 解
未及时登记信息
将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出租房屋绝非“一租了事”
房东和承租人应当
合理合法履行各自义务
确保租赁过程顺利和安全
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村域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