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新,北滘妇联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预约请看→

政务   2024-11-29 18:43   广东  






以“法”之名

护“她”权益


在婚姻的殿堂里,

夫妻共同财产是爱的见证,

它见证了双方的付出与努力。

但爱也需要法律的守护,

让我们共同了解,

如何维护这份共同的财富。


本期案例

小晴与丈夫结婚多年,财产全部由丈夫打理。一年前,丈夫以投资生意,让家庭过上更好生活为由,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抵押贷款。不久,小晴发现丈夫出轨多年,贷款也没有用于投资和夫妻共同生活,反而被丈夫拿来给第三者购买房子并同居。小晴顿感晴天霹雳,不知如何是好。

律师释法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等;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利润,或者一方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一方因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著作权的稿费、专利权的转让费等;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关于共同财产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侵犯对方的财产权益。如果夫妻一方违反了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小晴怎样才能追回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小晴的丈夫在未经小晴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抵押贷款给第三者购房,侵犯了小晴的财产权益。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小晴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的行为,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全部无效,小晴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全部返还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在此案例中,小晴的丈夫不仅出轨,还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他可能会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



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但平时上班没时间?

北滘妇联开展非工作日公益律师咨询

如有人身权益、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

快来预约吧!

服务介绍

★律师咨询安排★


每月逢第一周、第三周

周六14:30-17:00


12月的律师咨询时间安排为:

12月7日、21日14:30-17:00

快拿小本本记好

★咨询地点★


北滘镇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北滘镇跃进中路戏院巷4号三楼)

★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26600599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扫码预约:请扫以下二维码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

1.具体咨询时间以工作人员统筹为准。

2.为保证咨询效果,每期咨询名额有限,请群众预约后前往。通过网上预约的,以收到工作人员电话为准。

3.律师咨询无需收取费用。咨询内容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因咨询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律师介绍

钟曼盈

广东天道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业务合同、项目合作、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处理等领域。


项目介绍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

     北滘镇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是北滘妇联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工作机构,实行政府资助、妇联领导、社会化运作。维权工作站的工作将重点开展妇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工作、开展婚姻家庭等问题的咨询和辅导服务以及组建项目工作小组和志愿者队伍为各项服务提供支持。镇妇联积极打造“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服务品牌,进一步发挥妇联群众工作优势,做好新时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

维权热线:12338/0757—26600599


来源:北滘镇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

编辑:陈晓霞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魅力北滘
——恋上一座城,她的名字叫北滘。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