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技能和专技人员购房补助细则来啦!

政务   2024-10-09 14:38   浙江  

在近期桐庐发布的购房政策中

有一项是“技能和专技人员购房首付补贴政策”

今天,小布为大家整理了一份
购房补助细则
补贴的具体标准、补贴期限、实施程序等内容
一起了解
技能和专技人员
购房首付补贴政策

2024年9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桐就业创业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户10万元购房首付补贴。

01
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我县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公积金或个人所得税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安置房的,给予每户10万元的购房首付补贴。享受购房首付补贴的技能和专技人员自补贴领取之日起服务未满10年需转移所购房屋的,应按在桐服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补贴。
“首次购房”指技能和专技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商品住宅、安置房,且自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无转移记录,如存在撤销网签合同和预告登记记录的,视作有转移记录,同时未享受相关购房优惠政策。符合以下3种情形的,原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技能和专技人员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安置房,且在申请之日前已将该住宅转移至父母的,原房产可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②县域范围内,仅有一套县城范围以外的商品住宅、安置房,在县城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安置房时,原房产可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③县域范围内,仅有一套县城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安置房,在县城范围外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安置房时,原房产可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县城范围”是指桐君街道全域、城南街道全域、桐庐经济开发区凤川街道区块。

技能和专技人员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关于技能和专技人员安居住房相关附记栏注明内容未撤销,房屋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未变更前,技能和专技人员不能以买卖、赠与、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方式处置该住宅。享受技能和专技人员购房首付补贴的,不再享受安居保障相关政策。

02
补贴期限和时间认定

自2024年9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时间认定以申请之日为准,且在公示结束3个月内,购买期房的须完成不动产权预告登记,购买现房的须完成不动产权登记。最多可申请延期1个月,逾期的视作放弃。
03
实施程序

1.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桐庐县技能和专技人员购房首付补贴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向君山英才服务站人才窗口提出申请。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申报相关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在本县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或个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技能人员另需提供: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或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5.jsp查询,提供下载证书有关证书信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技人员另需提供: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打印件1份;
②原人力社保部门或部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布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1份(仅省外评审或考试取得职称的人员提供);
③原参评时的评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仅省外评审取得职称人员提供)。
2.审核。君山英才服务站人才窗口会同县人社局、县规资局、县住建局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算补贴金额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已享受大学生租房补贴和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的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将资料退还申请人。
3.公示。经审核无误的名单,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在“桐庐人才网”或“桐庐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同步报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及通知申请人。
4.选房。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房并议定房价,缴纳扣除可补贴部分金额后的首付款。
5.兑现。县住建局根据申请人已缴纳扣除可补贴部分金额后的首付款凭据在5个工作日内兑现补贴,购买期房的汇入房地产企业监管账户,购买现房的汇入房地产企业指定账户,同时备注款项用途。
6.交易。未达到在桐服务年限需转移所购房屋的,应按服务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购房首付补贴。申请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在本县缴纳社保、公积金或个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县住建局房管处提出申请,并根据在桐服务年限将退还的购房首付补贴上交。县住建局出具款项已收回凭证,并报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备案。申请人凭该凭证方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取消限制信息。
补贴资金到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网签备案、不动产预告登记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补贴资金须从相关账户退回县住建局。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时,应在附记栏上加注“技能和专技人员安居住房,经审核准许后方可转移”的限制信息。


具体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人才就业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571-64220183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桐庐最新购房政策


资料/县人社局

编辑/何晓

一审/郑磊

二审/王科

终审/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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