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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轩喜讯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扩充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经过申报、初审、本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等环节,拟确定续册机构26家、新入册机构30家。经过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的公示期,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成功入册。
秦轩律所受委托先后为宝鸡市华通商厦提供破产清算前期论证、秦川机床厂包装机械厂和宝鸡石油钢管厂劳动服务公司提供破产清算、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宝鸡市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债权申报及合同履行的咨询论证等专项法律服务。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此次成功入选,是宝鸡中院对秦轩律所综合实力的重要肯定,秦轩律所会继续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律师团队的法律实务能力。接下来,我们将更加努力的为困境企业、债权人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依法平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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