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立案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闫虹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生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主管立案诉服的院领导、立案庭庭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学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的指导意见》,通报全市法院1-10月份诉讼服务质效和民事裁定案件上诉情况,听取了各基层法院立案工作情况汇报,会议重点研究解决 “不立案”、“立案难”等问题。
会议肯定了1-10月立案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进展,指出了“不立案”工作存在的不足。会议强调要加强管理、夯实举措,确保立案工作规范推进。一是全面提高认识立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多种立案模式,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禁在法律规定之外增设或者抬高立案门槛。三是规范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发挥,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基本功能,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立审执衔接。四是强化立案信息化建设的提级升档,落实三大在线规则各项要求,提升智能化建设,提高网上立案工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在线方式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五是加强立案队伍建设的良好形象,强化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职业良知和司法能力,锻造出一批精通法律、熟悉业务、善于协调的复合型人才。
供稿:立案庭
照片:高雅蓉
编辑:李华菊
审核:张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