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
杭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很多市民朋友想知道
桐庐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细则
小布帮大家打听来了
这份桐庐公积金中心政策解答请收好
答:请以按揭贷款发放银行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12倍提升至按照15倍确定。
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一定比例计算,上浮优惠仅享受一次且不可叠加使用:
1.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
2.职工家庭近一年内出售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
3.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
4.高层次人才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50%确定。
答: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首套房:
(一)职工家庭购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出售的;
(二)职工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
资料/县公积金中心
编辑/何晓
一审/郑磊
二审/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