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看点丨《首发聚焦》第120期:恶意索赔 涉嫌违法!

文摘   2025-01-18 09:47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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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量“诱假打假”性质的恶意索赔案件不仅滥用投诉、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而且严重扰乱企业正常运营,破坏了营商环境。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非正常索赔,把“12345·临沂首发”当成了敛财的工具,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也影响了商家的正常经营。“12345·临沂首发”大数据显示,有一些人专门盯着商品瑕疵、批量购买,甚至伪造证据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还有一些人从个体经营者处购买食品,然后在里面放置异物,接着拍照取证,通过投诉举报索要赔偿,将投诉举报当成了“摇钱树”。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科科长 王晓辉有的是以个人为主,单打独斗;有的是组成了一个团伙,集体向商家要求赔偿。我们跟企业了解发现,当一个职业打假人向企业索赔,如果企业赔偿了,那后续还会有更多的职业打假人闻风而来,向企业索要赔偿。他们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恶意投诉举报不仅扰乱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还大量挤占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破坏了营商环境。


为遏制“恶意索赔”现象,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2024年8月29日印发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更是明确了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的具体措施,同时强调,严惩构成犯罪的“职业索赔”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发短评

诚然,杜绝假冒伪劣,还市场一片清朗,是民心所向;但“职业打假”“恶意索赔”之徒却打着“打假”的幌子,敲诈商家的钱财,必须依法打击。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区分好消费者的理性维权和恶意索赔,分清经营者的明知故犯和无心之失,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对违法犯罪雷霆出击,同时避免“小过重罚”。这样才能更好地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好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来源:12345·临沂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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