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民生   2024-11-21 17:51   安徽  


关于防范户用屋顶光伏
虚假宣传骗贷等风险通告

  近年来,农户屋顶光伏热度居高不下,有的地方出现了光伏公司夸大宣传、非法骗贷等事件,目前金安区虽未发现类似事件,但防范工作不可忽视。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合法权益,排除隐患风险,现就屋顶光伏有关风险防范通告如下:

  一、主要风险

  1.金融贷款风险以“公司融资,与农户无关”“屋顶光伏只能个人申请”为理由,骗取农户个人证件、信息,诱骗农户签订“阴阳合同”和委托书、承诺书等法律文书。合同内容刻意回避“贷款”“偿还租金金额”等敏感内容,将“租赁屋顶”变为“农户租用光伏设备”,然后以农户个人名义去贷款。

  2.收益质押风险合同中存在农户要将电站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并承担维权与设备维护的义务等内容。合同中出现无需取得户主同意,光伏项目建设方有权对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等方面内容。

  3.合同陷阱风险协议签订地在甲乙双方所在地以外的其它地方,一旦发生争议,需到外地申请仲裁;在指定平台开立结算账户,并同意委托三方机构将收益自动划转;要求村民妥善保管电站,如导致电站毁损,被认定违约,需赔偿损失;只有网签合同没有纸质合同等等。

  4.运营安全风险安装光伏可能会破坏房屋结构,导致屋顶漏水、倒塌等重大风险;部分企业只负责推广,当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无人售后;此类合同一般为25年,期间太多的不确定性,如房屋拆迁、房屋倒塌等。

  二、温馨提示

  金融贷款风险可能让您背负债务;
  收益质押风险可能让您得不偿失;
  合同陷阱风险可能让您维权艰难;
  运营安全风险可能让您悔不当初。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提高警惕,遇到上门推广屋顶光伏业务,牢记四步:找村干、问子女、看合同、慎签字。如遇到光伏骗贷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

金安区发改委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金安区住建局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金安区公安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源:金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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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周先浩
校对 - 陈亚军
审稿 - 王正超
核发 - 查琦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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