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村里有哪些收入,用在什么地方,我们都比之前明白多了!”看着村务公开栏里张贴的内容,祁门县闪里镇文堂村的李大爷满意地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闪里镇文堂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某、村委会委员陈某某案件。经查,两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或多报账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村级违规支出。最终,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陈某某预备党员资格,并责令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闪里镇党委开展警示教育大会8场,2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及时向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县农业农村局制发《重要廉情抄告单》,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出台《祁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深化治理农村集体“三资”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小微工程”项目792个,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督促全县18个乡镇对所属各村“三资”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建立专门台账,督促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已推动全县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95个,发现问题17个,完成整改16个,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规则等制度5项,切实保障了农村集体“三资”规范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整治护航农村集体‘三资’,看好管住‘微权力’,守好群众‘钱袋子’,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祁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来源 |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 | 陈亮 · 编辑 | 汪莹
初审 | 陈亮 · 二审 | 汪国政 · 终审 | 程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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