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府办字〔2024〕42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具有爱心、甘于奉献、爱岗敬业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
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8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选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五年以上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根据基层实际工作需要,具有本县户籍或熟练掌握本县方言,年龄在4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距离退休不满五年的不予报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专业不限;
5.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纪违规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调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报名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1日(9:00—12:00;13:30—17:30);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
3.报名需持资料:
(1)《湖口县2025年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江西教育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认证结果页面、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2);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和加分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在卫生系统工作的工龄每满1年加0.1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5分,大专学历加1分,中专学历加0.5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公开选调考试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公开选调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名结束后,由县民政局统一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委、宣传部意见,公布报名名单。
(三)准考证领取
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县民政局。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在面试基础上设置加分项,加分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五)体检和考察
1.拟入围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遇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考察。考察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人岗相适及干群口碑等方面情况,同时审核考察对象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1.拟调动乡镇敬老院人员名单在湖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2.经选调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进行专项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职务的,不予聘用,返回原单位工作。
3.试用期合格的人员,经县民政局审核后,按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4.所选调人员按公布的选调职位重新核定其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乡镇工作人员身份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廉洁从政。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服从安排:拟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入人员要严格执行5周年的服务期规定,服务期内调入人员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湖口县民政局 0792-6320387
监督举报电话:湖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792-6332318
湖口县人社局 0792-366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