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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物有其本,事有其源。我们看到的一些现实现象,只是历史发展后呈现的一种结果,而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都有其复杂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社会根源。现在,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法轮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但是随着时光流逝以及年轻一代步入社会,人们已渐渐淡忘或不清楚它是如何发展成今天这样的。今年是我国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第25年,为使大家更清楚认识“法轮功”的邪教特征,本系列专稿将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演化节点、发展脉络进行回顾和剖析。
在“气功热”的背景下,一些人只要编个所谓“功法”,宣称自己有“特异功能”,能发功“治病”,就能把自己打造成“大师”。李洪志的“法轮功”正是这么如法炮制出来的。
一、拼凑功法
李洪志,1952年7月7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初中学历,1991年停薪留职从事“气功”活动。与李洪志相熟的人都知道,他从小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会吹一点小号,没有其他特长。1988年,李洪志初次接触到气功。他先是在一个叫“禅密功”的气功班学了两期,初步掌握了“禅密功”的基本动作,之后他又学了“九宫八卦功”,李洪志后把这两种功法结合在一起,加上一些泰国佛教的舞蹈动作和自己自创的说法,捏造出了他所谓的“法轮功”。后来,他弄了一套戏服行头,穿着拍了几张照片,让他早期的弟子宋炳辰把照片拼接在一起,再在背后画上一道光环,合成一张自己的“法像”照片,他就这样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所谓的“大师”。在这一点上,李洪志与张宏堡等人玩弄的把戏如出一辙,这正是当时“气功大师”们惯用的起家办法。
李洪志从部队复员后在粮店当工人,结婚后经济相对拮据,没有迹象表明他从一开始就想要去建立一个庞大的“邪教帝国”,他可能只是想建立一个自己的气功组织来牟取点钱财,就像张宏堡等人一样,很快一批气功爱好者开始转而练习“法轮功”。
二、假借“科学”
那时,充斥着“特异功能”和“人体科学”的研究乱象,不少“大师”为了争取信徒,总要蹭“科学”的热度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同时给自己的歪理邪说涂脂抹粉,李洪志也不例外。
出山伊始,他吹嘘自己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能力,并宣称“一台仪器测定最高的气功师超出正常物质的放射性元素放射量40倍,同一台仪器测定我的时候测出了140至170倍,到170倍的时候他的仪器到头了……而且它测定出我的发出的强大的功力中,绝大部分是Y射线和中子成分,只有在核反应、核分解的时候才会发出这样强大的热东西……当然我讲的这些实验是中国科学院搞的研究……”今天,稍有科学常识的人,看了这些胡言乱语都会嗤之以鼻。但是,“大师”们的“超能力”就算说得再邪乎,依旧有市场。
三、“免费”“治病”
之所以把“免费”和“治病”两个词语都加上双引号,是因为李洪志并没有做到他自己所宣称的那样——他既不能真治病,也没有免费治。最初,“李大师”跟其他气功“大师”一样,把自己包装成“神医”,号称“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准备以气功治病为由收敛钱财。但他后来又另辟蹊径,不说自己收费治病,而是祭出“免费”的噱头,宣称自己道德高尚,教功、治病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自称“无条件地帮助人解除疾病,不收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摘自1999年6月2日李洪志《我的一点感想》)。在这些谎言的蒙骗下,不少学员放弃正规治疗转而去找李洪志看病,李洪志的追随者日益增多,顺利在竞争激烈的气功市场占得一席之地。
可实际上,李洪志表面一套背地一套,他打着免费治病的名义,却在自己家里摆上个“功德箱”,在“功德箱”上写了“凭心”两字,指使自己的弟子告诉患者“想治好病,就得往‘功德箱’里放钱”。据其早期李洪志的合作者赵杰民、刘凤才揭露,凡到李洪志家里求他看病的,都必须往“功德箱”里捐钱,每次少则十元,多则百元以上,捐少了,李洪志会当面说病人小气。一位老大娘拿出5元钱求李洪志看病,李洪志不屑一顾地说:“5元钱还想看病?”
四、敛财暴富
小小“功德箱”毕竟容量有限,一对一“治病”也很容易露馅。李洪志很快想出了更多快速、轻松敛财的“妙”招。
他开始打着免费教功的名义开班授课,实则通过办证收徒敛取更多钱财。1992年5月13日,李洪志在长春市第五中学举办了首期“法轮功”培训班,此后从1992年5月到1994年年底,李洪志在全国各地共开办了“法轮功”培训班56期,累计收取人民币超过284万元。
现场授课比一对一治病来钱更快,但毕竟还要亲力亲为,于是李洪志又想出了更轻松便捷的挣钱方式。1992年起,李洪志开始出版“法轮功”教功书籍、录像录音带、光盘等制品。1993年4月,李洪志杜撰的《中国法轮功》及修订本出版,定价6.6元至8元,印刷11万册。1994年12月李洪志杜撰的《转法轮》出版,定价12元,印刷70余万册。李洪志要求所有“弟子”都要通读甚至背诵《转法轮》,把它说成是“上天的梯子”,以此来让弟子花钱购买。一本定价12元的《转法轮》,经李洪志签名就卖到100元。1994年,“法轮功”类音像制品总计制作430万盘,仅从1998年8月到1999年7月,李洪志提取的所谓“版权使用费”就达186万元。
此外,李洪志还不断拓展“产品线”,推出大批“衍生品”。他要求“弟子”们在练功场所、家里全部挂上画像,练功时必须着练功服,外出时要带护身符,当时一身练功服就要30多元一套,练功垫要10元一个。此外,他还制作、出售“法轮功”徽章、横幅、条幅等制品,赚取了大量钱财,在当时竞争激烈的气功市场中分得一大杯羹。
李洪志赚取的钱尽数进了自己的口袋,赚得盆满钵满。1994年8月,李洪志就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小区5号楼购买越层式住宅一幢,并拥有一间车库,房产价值31.1万元。1997年6月,李洪志又以其母亲名义“全款一次付清”购入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18号院(东旭花园)1138号别墅楼,当时的房产价格为40万元。
此外,李洪志还在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街12号、长春市解放大路103号、北京市崇文区(现东城区)法华寺小区16号楼等多处拥有房产,并至少拥有宝马、捷达、桑塔纳三辆轿车。
1992年“出山”前的李洪志确实没啥钱,甚至曾因手头拮据而伙同其大妹李君的丈夫刘佳奎(后离婚)一同倒卖过自行车来谋利。但短短几年时间,他就陡然而富,从一个一文不名的人,摇身一变成为了货真价实的亿万富翁。(未完待续)
END
内容来源于 中国反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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