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盗铃,今有变造号牌。有些驾驶人为躲避处罚心存侥幸,将自己车牌上的字母变成数字就明目张胆的上路了,结果耍小聪明吃了大亏。
近日,交警执勤时,发现一辆鲁A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的号牌异常,存在明显变造痕迹,于是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孙某用双面胶将车辆号牌里面的字母“G”变造成“0”,以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