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检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在京藏高速收费站出口处逆行上了高速,随后在匝道口处调头汇入主路行驶。交警立即调取该车车主联系方式,责令其到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进入收费站后没有注意路面的双实线,导航提示靠左行驶,他便直接越过双实线进入了对向车道。驾驶人称,发现自己逆行后他也很慌张,趁着主路没车抓紧时机调了头。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出入口都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广大驾驶人在开车时使用导航时,不能只听导航提示而对道路标志标线、指示牌等视而不见。驾车出行,务必专注,安全文明驾驶。
往期推荐
投稿邮箱
xinmeiti@hbgaj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