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省委巡视机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公车管理、差旅要求等方面细化具体举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过紧日子”要求落细落实。
《措施》着力规范公务接待和巡视用餐,明确无审批不接待、无公函不接待、同城不接待,市县巡察干部来省委巡视办对接工作,按要求用餐。省委巡视组在驻地酒店集中开餐,因公外出就餐一般就近安排在有关单位食堂或自行用餐,无工作需要不在驻地就餐。调研出差在县及以下的,在当地食堂按标准付费用餐或自行用餐,不得单独安排桌餐。
在公车管理和差旅要求方面,《措施》强调更新车辆原则上需年限满8年且行驶里程超过25万公里,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不轻易更新车辆,在符合安全行驶的前提下,能用则用;外出地在高铁沿线的不安排公务用车,乘坐高铁需要地方派车接送的,应按标准缴纳车费。
《措施》对设备配备等日常管理作出规定,要求被巡视地区(单位)为巡视组提供的办公设备严控数量,电脑、碎纸机、打印机一般各不超过3台,原则上从公物仓调取,一般不新购;严格物资配备,纸笔、打印耗材等固定配额并签字领取。
《措施》明确,省委巡视组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纳入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监督重点,省委巡视办结合作风纪律后评估等,对巡视干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湖南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的重要论述,立足本土,出台新规,省“两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十条具体措施》,省委巡视办制定《措施》,“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深化细化,成为一种工作标准和行动自觉。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务必扛牢党委政府“红管家”职责使命,守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主战场,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各项措施,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形成常态长效。
来源丨湖南巡视
编辑丨梓欣 吴霞
编审丨朱麟 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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