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清风丨黑恶势力“保护伞”必被查!

政务   2024-11-02 16:30   上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区纪委监委、安亭镇纪委
编辑:卓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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