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屯昌县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改装、拼装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2024年8月13日,屯昌公安交警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维修店约谈会。全县64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维修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民警解读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了电动自行车上牌注意事项、如何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3C安全头盔等内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点的企业主体责任义务,对《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
会议要求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销售店、维修店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销售安全。严禁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及3C头盔。二是维修安全。禁止维修门店向消费者提供改装服务和使用伪劣蓄电池等配件行为。三是质量安全。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按照经营情况完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手册,使产品质量可追溯,切实降低安全隐患风险。
会后,各电动车销售商及维修店签订了《电动车自行车经营单位承诺书。并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车专项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市场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安全头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3C认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