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兼职”做不得,屯昌一女子被抓...

文摘   2024-09-03 18:06   海南  


在网上查找兼职信息
加入群聊
财务实习工作
居家办公
工作轻松,做转账汇款工作
120元一天
表现优秀可转正
享受五险一金


这么大的饼你吃饱了吗?

刚毕业的你会做吗?


案件回顾

2024年8月9日,家住屯昌县南坤镇的林某(女,化名)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的招聘信息,上面写着“招聘财务助理,工资日结”。由于林某刚从学校毕业,无稳定工作,为赚取生活费,于是便根据招聘信息添加了一位网名为“绿茶”的人为QQ好友。“绿茶”通过向林某介绍公司待遇及工作要求,包装自己系正规公司职员的人设,同时通过给林某安排“市场调研”的工作加固信任。



待时机成熟,“绿茶”把林某拉进一个三人群聊,并让一个名为“吴经理”的安排林某工作。“吴经理”让林某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户用于转账,谎称流程是经销商打钱到林某银行账户,林某再转账到供应商账户。林某“兼职”4天期间,共接收并转出不明资金37000元,目前涉及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24年8月20日,林某因出借银行卡被屯昌县公安局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0元、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同时将被实施惩戒,导致手机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生活受限。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识破骗局,切勿因网络兼职、贷款刷流水、刷单、投资理财等原因将银行账户、电话卡、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转取资金、拨打电话,避免沦为电诈“工具人”。

屯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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