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屯昌公安交警坚持“节日我在岗,安全不放假”的原则,在辖区内积极开展酒驾夜查整治统一行动,全面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0月1日晚,屯昌公安交警在环东一路段依法进行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琼C4E***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随即将人拦下进行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的酒精检测数值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李某仅持有B2驾驶证,属于准驾车型不符,且李某所驾驶的摩托车还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逾期未检验的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250元,驾驶证记23分并暂扣6个月,扣车的处罚。
国庆假期期间
屯昌公安交警将对酒醉驾违法行为
进行常态化整治
请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遵规守法 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