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税费缴纳业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时间
1.2024年12月30日20:00起,采用网联或银联渠道缴纳税费的POS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电子税务局银联支付和网上银行支付等暂停使用。
2.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办税(费)场所暂停线下税费缴纳业务,并关闭网上税费缴纳通道和电子税务局(含电子税务局App、爱山东App)等税费缴纳终端。
二、恢复业务办理时间
2025年1月2日恢复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