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被逮捕

政务   2024-11-07 10:42   北京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王晶

审核: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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