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查询更多限行信息
限行查询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西孙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13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331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13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1.05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常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12、13、14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1.150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东填池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8、96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8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响堂路以北的土地,96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北仓路以南的土地,面积合计约0.48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7、8、13、15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7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东、太极路以南、紫山路以北的土地,8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响堂路以北的土地,13、15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合计约6.664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西填池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8、96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8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响堂路以北的土地,96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北仓路以南的土地,面积合计约12.91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16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经开区马服君街(开发经四街以东)、太极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15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东孙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78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经开区紫山路以北、毛遂大街以西、太极路以南的土地,面积约0.15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西军师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7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廉颇大街以东、建安路以南,联纺东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4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东军师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7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廉颇大街以东、建安路以南,联纺东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274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沿村镇孙李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9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邯临路以北、规划路以东的土地,面积约0.077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南沿村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沿村镇西张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9、100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邯临路以北、规划路以东的土地,面积约0.34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南沿村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东尚璧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4.662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6620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美的路以北、经七街以东、惠泽路以南
(三)用途:交通场站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131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315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邯临路以北、秦皇大街以东
(三)用途:商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兼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06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三、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686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丛台路以北、京港澳高速以东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尚璧镇唐屯村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10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四、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040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美的路以北、经七街以东、惠泽路以南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东尚璧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3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7.156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3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7.1560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惠泽路以北、经七街以西
(三)用途:工业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11月18日(周一)邯市区、大名、邱县、永年、曲周、广平、馆陶、肥乡、临漳、磁县、涉县、鸡泽、武安、成安、峰峰、魏县不限行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西孙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13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331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13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1.05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常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12、13、14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1.150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东填池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8、96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8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响堂路以北的土地,96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北仓路以南的土地,面积合计约0.48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7、8、13、15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7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东、太极路以南、紫山路以北的土地,8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响堂路以北的土地,13、15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太极路以南、马服君街以西、紫山路以北的土地,面积合计约6.664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西填池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32批次8、96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8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响堂路以北的土地,96号地块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荀子大街以西、北仓路以南的土地,面积合计约12.91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16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经开区马服君街(开发经四街以东)、太极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15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东孙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78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经开区紫山路以北、毛遂大街以西、太极路以南的土地,面积约0.15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西军师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7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廉颇大街以东、建安路以南,联纺东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04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尚璧镇东军师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7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廉颇大街以东、建安路以南,联纺东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274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尚璧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沿村镇孙李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9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邯临路以北、规划路以东的土地,面积约0.077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南沿村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沿村镇西张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邯郸市2018年度实施第29批次99、100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经开区邯临路以北、规划路以东的土地,面积约0.34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8日,由经开区南沿村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8066990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东尚璧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4.662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6620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美的路以北、经七街以东、惠泽路以南
(三)用途:交通场站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南屯头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131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315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邯临路以北、秦皇大街以东
(三)用途:商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兼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06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三、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686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丛台路以北、京港澳高速以东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尚璧镇唐屯村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0.10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四、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6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040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美的路以北、经七街以东、惠泽路以南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东尚璧社区及有关农户:
邯郸市2024年度第7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3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7.156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3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7.1560公顷
(二)范围:位于经开区惠泽路以北、经七街以西
(三)用途:工业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dkfq.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