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不是汽车,却比汽车有更迷你的外形,比汽车有更亲民的价位,与汽车有不相上下的速度,电动车的价格轿车的享受。
桂林很多老人买老头乐接送小孩,安全隐患极大。像这种“老年代步车”虽然挂着代步车的牌子,但内部刹车、油门、挡位却一应俱全,俨然是机动车的配置,40-50公里/小时的速度与机动车也没什么区别。
车速越来越快,安全性能越来越低,驾驶者甚至不需要驾驶证,驾驶这样的车犹如在“驾虎”!
资料图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
上路发生事故也要担责!
多地已开始出台政策,禁止此类电动车生产、销售及上路行驶。像这种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上路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担?
别着急!前段时间,雁山区法院就审判了一例老头乐事故,驾驶人及实际管理人都承担责任!
大致情况是这样:桂林的林某借潘某购买的老头乐,搭载余某上路,在路上撞上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骑手受伤。
摩托车骑手之后将老头乐车主潘某、当天开车的林某、同行的余某三人告上法庭。此老头乐是潘某在网上购买,由于年事已高,基本不再用车,平时都是余某在使用该车。
经过审判后,雁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林某赔偿摩托车骑手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余某赔偿摩托车骑手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扩散提醒!告诉家里老人别再开无牌无证、非法老头乐,没有保险出了事故损失就大了。大家在路上也要远离非法老头乐,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