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5日),阳朔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5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某、李某某、吕某某等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15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分别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桂林事儿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
昨天(11月5日),阳朔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5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某、李某某、吕某某等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15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分别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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