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接到经营主体反映,有不法分子自称“省上、市上工作人员”,到我区部分经营主体开展随意检查、罚款,意图谋取非法利益。为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实施欺诈行为,我局特提醒如下:
一、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应持执法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说明检查缘由。请各有关企业、门店、个体户等认真核查检查人员身份,如不亮明身份,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二、市场监管日常检查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诱导经营户汇款到指定的账号或扫码付款。若有此情形的,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广大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正常营业,加强自我保护,提高识别和反诈骗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咨询电话:09398212396
审核:李 明
编辑:牟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