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89期】
枝叶关情,民生萦怀。
“‘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郴州检察机关将继续抓住民心所向、民生所急,找准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以更多真招实招提升检察为民实绩实效。”近日,郴州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李雨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坚持以更优标准司法为民守初心,以更大力度强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郴州检察机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持续做优保民安、护民生、暖民心的检察为民,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为民服务的司法堡垒,让民生温度可感可及。
为英烈名誉、个人信息
撑起法治保护伞
“衷心感谢检察机关把这个存在近10年的错误更正过来了,有效保护了李弼廷等烈士的名誉,你们做得好!”嘉禾县人大代表李本中与检察干警在县烈士陵园回访时说。
李弼廷,生于1901年,1936年牺牲,嘉禾珠泉镇荫溪村人,革命烈士。2013年11月,159名烈士及34名无名烈士载入嘉禾烈士陵园九老峰景区嘉禾县烈士英名录中。
其中,“李弼廷”被错误写成“李弼延”。
检察机关听取县人大代表团意见时得知这一问题。经调查走访,今年1月16日开展立案调查工作。经查阅县委党史部门资料,核实英烈姓名确实存在错误。2月7日,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及时将错误姓名予以更正。行政机关迅速采取措施,对烈士英名录错误姓名进行更正,并经进一步核查,更正了另外两处有误姓名。
“犯罪分子对弱势群体进行精准行骗的原因,就在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必须加大保护力度。”近日,资兴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一场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公开听证会上说。
2022年6月,一位自称是民政局干部的肖某来到廖江镇村民李某家中,以慰问低保户为名取得李某信任。后谎称自己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向李某借钱。由于肖某将李某的家庭信息和情况都说得十分清楚,李某对其身份深信不疑,遂将钱借给了他,然而肖某再也没回来。
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肖某先后在北湖、苏仙、资兴、桂阳等7个县市流窜作案,诈骗17人,总金额18250元。案发后,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肖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
今年3月,资兴市检察院收到了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案件线索,随后立刻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办案指导意见,不仅对涉案的5个乡镇,还对全市其他8个乡镇村委会村务公开的个人信息情况全面调查。发现各个乡镇均存在不同程度违规公开公民个人信息问题。这导致公民财产遭受损失,相关乡镇政府怠于履行指导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资兴市检察院依法对13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10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公开信息审查和监督,及时撤回泄露的个人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等。同时还向资兴市政府发出一份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规范全市个人信息公开程序,形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
目前,各乡镇政府均已采纳检察建议,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有效减少了居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维权,拿到这份法律文书,我悬着的心才真正落地了。”申请人谢某婷脸上出现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2009年出生的谢某婷随母亲落户在苏仙区某村。2023年9月,政府为修建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耒阳大市至宜章段扩容工程),对谢某婷所在的村组开展土地征收,村民小组以谢某婷系外嫁女之女为由,拒绝分配相应的土地补偿款。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支持起诉书中的法律条文给了谢某婷坚定的信心与勇气,在检察院帮助和指导下,谢某婷拿回了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款,外嫁女之女的应有权益得到了保障。
据透露,苏仙区检察院收到谢某婷的申请后,立即核实案件情况并决定支持起诉。在这期间,为谢某婷一家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指导,作出了6份支持起诉意见。
“检察官姐姐像太阳一样温暖,我再也不会害怕坏人了!”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欧某的女儿勇敢地说。2023年6月30日,张三(化名)在张某甲家吃饭,张某甲的女儿张某(时年12周岁)看到张三后不愿吃饭并哭泣。后在母亲欧某询问下,张某陈述了曾被张三猥亵一事。汝城县检察院查明案情后,以张三涉嫌猥亵儿童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法院判决张三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张三的侵害行为给张某的成长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其家中,对女孩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勇敢面对困境重新树立生活信心。同时还了解到,张某的父母要抚养多个孩子读书,平常靠务农维持生活,家庭负担重。对此,县检察院决定对张某进行司法救助。在新学期开学前,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去年深秋在东江湖岸,经常可看到身着红背心、自带劳动工具的何某在认真清理垃圾。
原来,何某曾在东江湖使用三重刺网捕获渔物20.8公斤。2023年6月5日经资兴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考虑到何某系残疾人,曾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避免因案返贫,检察机关与何某达成了以提供公益劳务清理东江湖岸垃圾60天(每天8小时)的方式,代偿其应支付的渔业生态资源损害费用8036元的调解协议。协议经媒体公告1个月后生效。
调解协议生效后,检察官会同法官于2023年9月22日到白廊镇台前村委会,向何某及其所在村委会重申了民事调解书的协议约定,要求何某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生态修复,同时委托某村委会代为日常监督。
“我们一定会履行好监督职能,采取每天签到、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何某严格按照调解内容履行好公益劳务清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维表示。
今年5月20日上午,一起失火引发火灾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案发地宜章里田镇某村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10月18日16时许,53岁的村民曾某某在山岭下自家土地干活,焚烧杂草、秸秆,致山坡林地引燃,造成火灾。
经鉴定,过火面积为629.9亩,其中有林面积229.2亩。马尾松、杉木、阔叶树、湿地松等树木全部被烧毁。2023年12月1日,曾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检察院认为,曾某某虽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结果仍未修复,应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同时,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曾某某丈夫早逝,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经济较为困难,若要求其以赔偿金的方式承担修复责任恐难以履行。
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提出了以劳务替代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要求曾某某抚育和管护新造林3年,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无需再支付复绿费用69万余元。庭审中,曾某某表示愿意通过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湖南法治报 记者:万朝晖 李翔 通讯员:谭威威 全昭蓉
一审:王威
二审:邝静云
三审: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