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为做好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四、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意义。
谨记森林防火常识
资料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 | 孙哲洋
一审 | 宋雨晴
二审 | 徐国林
终审 | 潘七菲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为做好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四、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意义。
谨记森林防火常识
资料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 | 孙哲洋
一审 | 宋雨晴
二审 | 徐国林
终审 | 潘七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