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的危害
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
①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从点滴做起,让火源远离森林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编 辑:刘 婷 审 核:杨吉红
监 制:高龙平 总 监:黄振宇
投稿邮箱:13683176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