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售,赶紧自查!

民生   2024-11-23 08:13   黑龙江  

  

日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亚麻棕色)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1月20日

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向上滑动阅览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王玉璘  孙妍  审核:王烈  监审:文可心

不良信息监督举报电话:0455-8365100

绥化晚报
权威媒体,时时新闻,事事关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3120190010;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8330074。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