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们
抓住机会
淮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巡逻防控、留置看护、值机巡视、综合保障、影视制作、心理健康管理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5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根据国家和省等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点击查看大图)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公告公示栏目。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规范填写《淮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报名时间内,至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清江浦区大同路288号)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需本人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出现役证明、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近期《个人信用报告》。资格审核合格的,现场告知报名结果;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不予接收报名材料;经查实,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其纳入公安机关招聘黑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活动全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7日9:00-11:30;14:00-17:00。
(三)笔试
岗位4笔试为相应专业科目笔试,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公告路径: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
(四)体能测试(岗位1)
岗位1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测试项目、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纵跳摸高为达标性测试,1分钟俯卧撑、4×10米往返跑为竞争性测试,以上测试任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1分钟俯卧撑、4×10米往返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折算时占比各为50%,折算后按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缺额人数1: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岗位1按笔试成绩40%、体测成绩1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并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导致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公安局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录用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分配到指定岗位工作。
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岗位4按照淮安市公安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标准兑现薪酬待遇。
五、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岗位、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1330071、813300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1330276。
七、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淮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1分钟俯卧撑、4×10米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单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试不合格。具体折算标准如下: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6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4年11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非衢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地相对固定居住场所的相关材料;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11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要求的学历,必须在2024年11月4日前取得;
7.考生报考需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其他考试”栏公布,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报名地点:衢江区信安东路39号衢江公安分局西门。
报名联系人:黎警官 0570-3689510, 15857088445。
报名材料:
(1)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籍信息资料或学校相关证明);
(4)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或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数。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共三项。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测试1次。体能测试年龄标准以测试当日为计算依据。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附件4)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衢州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工作方案》进行;
2、报考人员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对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该公告的信息网站对应栏目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存在竞业限制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4、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辅警备选库,入库对象聘用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八)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列公安辅警编,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年终考核奖、体检、表彰奖励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计,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缴,岗位不同略有差异。
三、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一)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
(四)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盐边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23人,驻村辅警17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相关专业或资质人员报考相应岗位的可适当放宽;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有特殊技能的适当降低;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市公安机关内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即日起-2024年11月13日。9:00至12:00,15:00至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10号 盐边县公安局516办公室。
3.要求: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1、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人民银行出具)、其他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同时,将填写好的《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本人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724457600@qq.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9:00至12:00,15:00至17:00。逾期不再发放。
(二)考核
考核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盐边县公安局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人数情况适时开展。
直接考核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折合成绩+体能测试折合成绩+附加分值。
注:考核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当辅警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1.面试
按聘用职位1:2开考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6上午9:00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上午9:00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按测试项目进行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
(三)附加分值: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单独标注的除外)。每项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过5.5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或自考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根据证书评定等级情况相应加0.5分至1分;
7.持有摩托车驾照或B型驾照以上人员加0.5分至1分;
8.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加1分;
以上加分项如遇重复只能以最高的加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级评定书等)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他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及“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盐边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盐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县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核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 )、“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盐边县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盐边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8653401
举报电话:(0812)8658906
附件:1.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盐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
3.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盐边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拟招聘3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置岗位3个,其中城关派出所流口管理岗位1个;列西派出所流口管理岗位1个;荆西派出所流口管理岗位1个,具体信息见《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11月11日前取得。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较高的保密意识,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五)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六)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17日
原则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17时
联系电话:189060869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
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长按二维码识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流口管理岗年收入4万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服装费、工会福利等)。
食宿自理。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本次未尽事宜由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工室
2024年11月1日
永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区四所(燕东、燕西、燕南、燕北)、乡镇派出所、法制大队、看守所等,招录后由永安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骑警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身高1.65米以上;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报考者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
(六)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有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10.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市公安局保障,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人均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服装费等),享有工会福利、生日慰问、结婚慰问等福利。
四、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招聘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五、招聘程序
具体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一)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2:00。
1.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长按二维码识别
2.信息填写后,通过扫描下方微信群“2024年11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群”二维码入群,入群后请将本人群昵称改为“姓名+联系方式”格式,相关通知后续在该群中发布,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及群内信息,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长按二维码识别
在满足招聘条件下,岗位的确定以综合成绩排名优先选择。联系人:董女士。
(二)资格审查。永安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时间暂定11月8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
(四)面试。时间暂定11月8日,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与公安日常基础工作有关,测评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及处理实际问题等能力。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五)体能测试。(暂定11月8日)
(六)体检。体检过程中若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者违反体检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参照人民警察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拟录用对象进行政审考察。
(八)递补:体检和政审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均通过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工作日5天。
(十)岗前培训及聘用。对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工作,试用期(两个月)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其他违纪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食宿自行解决。
本次未尽事宜由永安市公安局政工室解释。
永安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3.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派出所及巡特警反恐大队部分辅警学历放宽至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4.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5CM以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7)有明显文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6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政工室503室(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西路18号)
联系电话:0593-2821055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填写《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辅警报名表》,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系退役士兵的应携带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东侨分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
(四)面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六)体检、政审、征信审查
1、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初步聘用人选开展体检、政审、征信审查等程序。
2、体检、政审、征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东侨公安分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五、岗位待遇
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不同,全年平均工资在每月3300元—4100元之间不等(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具体工资标准按照《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
(五)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周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周宁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夜间值班、周末轮班,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对符合要求的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不得有以下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1月7日。
2、报名地点:周宁县公安局2楼政工室201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93-5634701。
4、报名资料:有意愿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系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报名表以及政审表。
(二)笔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45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面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体检、政审
1、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以下简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递补。
3、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成员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前培训。
五、福利待遇
根据人员岗位、层级的不同,具体工资标准按照《周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主动弃权;
(二)从周宁县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119名,其中:治安巡防A岗,限退役军人(男)20人;治安巡防B岗,(男)93人;治安巡防C岗,(女)6人。具体招录职位详见《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简章及有关信息在莘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莘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公告。本次招录辅警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莘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至 11 月 8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莘县党校大门东100米路北)。3、报名须知:
(一)提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简章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 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3)两份;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两份。
4. 个人信用报告两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报告打印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 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 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7.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两份;
8.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两份;
9.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考者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微信公众号、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期间,报考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招录计划调整报名截止后,达不到招录计划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核减或取消的职数,可调整到本招录单位的其他职位。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缴纳考务费辅警招录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笔试、面试、体能测评)4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于2024年11月8日17:30前提交减免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2. 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录机关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和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10人及以下的按照职位招录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11人及以上的按照职位招录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0人及以下的职位,按1:2.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11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7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附件5)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报考者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6)。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毒检、心理测评和政治考核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最后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人数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人员进入体检、毒检、心理测评和政治考核范围。
(一)体检、毒检、心理测评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毒检测试按照公安部《吸毒检测程序规定》执行,毒检结果为合格性检测。根据工作需要,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体检、毒检及心理素质测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的,招录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人选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录用及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训练。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新录用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确定层级并发放相应的层级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配发制式辅警服装,定期组织健康查体。工资薪酬待遇详见《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
八、人员递补和调剂
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以及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本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人员递补后,仍有职位计划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调剂。经递补、调剂确定为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各单位警务辅助岗位工作。
九、其他
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聊城市莘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莘县公安局:0635-7186909。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333635950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莘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应聘须知.doc
附件3: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xlsx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附件5: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pdf
附件6: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长按二维码查看
▌本文来源:国家退役军人课堂、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衢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盐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审/魏鑫 周燕红 主编/李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