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
龙岩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按照“优待与贡献匹配”原则
为现役军人军属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在体检、住院、门诊
……
1.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
2.退役军人;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
以上三类对象统称为“优抚对象”。
龙岩市部分公立医院
医疗优待优惠
龙岩市中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龙岩市中医院)
一、医疗优待对象
(一)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
(二)退役军人;
(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具体优待内容
医疗优待对象凭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岩市中医院就诊享受以下优待:
(一)体检优待
1.曾荣获一等功、二等功的军人,自立功受奖之日起10年内,每年在乙方体检可享受1次体检项目原价1500元内免费体检;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自军人立功受奖之日起10年内每3年在乙方体检可享受1次体检项目原价1500元内免费体检。
2.曾荣获三等功荣誉的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等到乙方体检享受7折优惠。
3.实施健康跟踪管理,开展回访工作,为优待对象提供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住院优待
1.住院费用优待:医疗优待对象在龙岩市中医院本部(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59号)住院享医保报销后自费部份10%的优惠;在龙岩市中医院北部新城分院住院享医保报销后自费部份30%优惠。
2.专家会诊优待:医疗优待对象遇有疑难、特殊病症时主管医师应及时提出病例讨论申请,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专家组讨论。
(三)门诊优待
医疗优待对象可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优待服务。
(四)服务优先
1.开通优先窗口,在醒目位置张贴“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先”标识;
2.医疗优待对象来院就诊享受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全流程优先服务。
(五)其他优待服务
1.每年针对医疗优待对象开展一次以上入户巡诊或集中义诊或健康宣讲活动。
2.设暖心驿站,专设“老兵休息室”,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饮水、休息场所,发放宣传册,收集意见建议等。
三、优待对象就医流程
就医的优待对象持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医疗科室导诊台登记,由医院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安排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全流程优先服务。
龙岩人民医院
一、医疗优待对象
(一)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
(二)退役军人;
(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具体优待内容
医疗优待对象凭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岩人民医院就诊享受以下优待:
(一)体检优待
1.荣获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的现役军人,自立功受奖之日起5年内,每年到龙岩人民医院享受体检项目原价2000元内免费体检1次;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自军人立功受奖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1次体检项目原价2000元内免费体检;
2.荣获二等功荣誉的现役军人,自立功受奖之日起5年内到人民医院体检享受5折优惠,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自军人立功受奖之日起3年内到人民医院体检享受5折优惠。
3.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现役军人,自立功受奖之日起5年内到人民医院体检享受7折优惠,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自军人立功受奖之日起3年内到人民医院体检享受7折优惠;
4.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体检享受7.5折优惠;
5.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体检7.5折优惠;
6.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伍军人享受体检7.5折优惠;
7.第6点以外的退役军人体检享受8折优惠。
(二)服务优先
医疗优待对象来院就诊享受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全流程优先服务。
三、优待对象就医流程
就医的优抚对象持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医疗科室导诊台登记,由医院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安排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全流程优先服务。
龙岩市永定区医院
一、医疗优待对象
(一)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
(二)退役军人;
(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具体优待内容
医疗优待对象凭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岩市永定区医院就诊享受以下优待:
(一)门诊诊查费:所有优待对象全免。
(二)门诊、住院医疗费和健康体检费减免比例。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后,自付部分可享受以下减免。①荣立一等功以上现役和退役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受表彰(省、部级及以上)退役军人属于城镇职工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60%;属于城乡居民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20%。健康体检费统一减免60%。②荣立二等功现役及退役军人;五至六级残疾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属于城镇职工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50%;属于城乡居民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18%。健康体检费统一减免50%。③荣立三等功现役及退役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属于城镇职工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40%;属于城乡居民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16%。健康体检费统一减免40%。④其他现役和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属于城镇职工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40%;属于城乡居民保险参保人员的减免12%。健康体检费统一减免35%。
(三)下列情况不列入减免范围
1.重症ICU费用、手术费用;
2.存在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等第三方责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整形美容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
4.贵重药品:高丽参、鹿茸、片仔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免疫制剂、靶向药等;
5.其他不列入医保支付的情况。
(四)服务优先
医疗优待对象来院就诊享受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全流程优先服务。
三、优待对象就医流程
医疗优待对象就诊就医时,先正常诊疗结账报销后凭发票及收费总清单根据上述优惠政策,在收费处优抚对象结报窗口办理优惠结报手续。此项优惠政策出台后,之前有关优抚政策相应不再执行,一律以此项政策为准。
上杭县医院
一、医疗优待对象
(一)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
(二)退役军人;
(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具体优待内容
医疗优待对象凭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杭县医院就诊享受以下优待:
(一)体检优待
1.驻杭部队现役军人体检优惠:每2年一次免费体检(军人专项体检套餐:含血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电解质、心功能、心电图、胸片)。
2.曾荣获一等功、二等功的军人,自立功受奖之日起10年内,每年在乙方体检可享受1次体检项目原价1500元内免费体检;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自军人立功受奖之日起10年内每年在乙方可享受1次军人专项体检套餐免费体检。
3.曾荣获三等功荣誉的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等到乙方体检享受7折优惠。
4.实施健康跟踪管理,开展回访工作,为优待对象提供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住院优待
专家会诊优待:医疗优待对象遇有疑难、特殊病症时主管医师应及时提出病例讨论申请,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专家组讨论。
(三)服务优先
1.开通优先窗口,在醒目位置张贴“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先”标识;
2.医疗优待对象来院就诊享受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优先服务。
(四)其他优待服务
1.每年针对部分医疗优待对象开展一次以上入户巡诊或集中义诊或健康宣讲活动。
2.设暖心驿站,专设“老兵休息室”,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饮水、休息场所,发放宣传册,收集意见建议等。
三、优待对象就医流程
就医的优待对象持优待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医疗科室导诊台登记,由医院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安排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优先服务。
监审/魏鑫 周燕红 主编/李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