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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我市广大教师更轻松、更准确地理解并掌握职称评审的最新政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资格条件》,解答您关心的热点问题!
1.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2.我市是否出台相关细则?
答:我市出台了《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条件实施细则》《关于精简规范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帮助教师了解职评政策、规范参评材料、减轻教师负担。
3.职称评审的流程是什么?
答:学校申报评审计划数→审批评审计划数→学校公布审批后的评审计划数→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校内申报→学校按照经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大会审议通过的竞评方案组织竞评→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申报人员线下、线上上报材料→单位初审→网上逐级审核→考评课→召开评审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4.对乡村教师的倾斜政策有哪些?
答:(1)在乡村任教累计25年符合晋升一级教师、累计30年符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评聘。
(2)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3)乡村学校教师在业绩条件获奖、课题成果、指导青年教师业务获奖等方面降低奖次计算,教科研方面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求。
5.申报职称对教师资格证是如何要求的?
答: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担任相应学段校长职务的须取得校长培训合格证。
6.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考评课是说课还是讲课?怎么进行?
答:我市按照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规定,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为了更好地、公平公正地评测申报教师的实际上课水平,采用现场封闭无资料备课、现场上课的方式。
7.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中关于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自省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起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政策执行。未按照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8.一名农村教师,从教以来兼教过许多科目,申报时应该报哪个专业?
答:这种现象在农村学校比较常见,申报时应该按照自己主要从事的专业申报,因为除了考评课对专业性会有要求外,评审中要求取得业绩和教科研等材料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9.职评中关于论文发表有什么规定?
答:职评标准中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发表论文首先要查阅该杂志的合法性,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确定其为合法、正规的刊物;其次要注意杂志的真实性,防止盗用正规期刊的现象;还要注意该期刊的学术性,选择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杂志。
10.职称证书丢了、损坏了如何补(换)?
答:对持有我省纸质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的,按相关程序线上申请补(换)发职称电子证书,申报补(换)发证书时间为每年的2月和8月。
(1)个人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栏目(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个人中心——我的职称进行申请。
(2)个人申请提交所在单位后,须逐级审核,最后提交发证单位。
(3)待相应发证机关完成审核后,在“职称系统”补(换)发新的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省统一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期办理。
(1)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2)上传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