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医疗保障局曝光5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文摘   2024-10-14 11:28   海南  


一、东方市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3日-17日,东方市医疗保障局在对东方市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中心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超限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13151.2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单位退回违规金额13151.23元,并对2021年5月1日后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009.22元处1倍罚款。2.约谈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责令该中心对专案核查确定的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金额13151.23元已全部追回,罚款8,009.22元已全部收缴。



二、东方市板桥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3日-21日,东方市医疗保障局在对东方市板桥镇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超限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66,810.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院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金额66,810.96元,并对2021年5月1日后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351.42元处1倍罚款。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责令该院对专案核查确定的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金额66,810.96元已全部追回,罚款7,351.42元已全部收缴。

 


三、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3日-23日,东方市医疗保障局在对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超限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67,241.1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院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金额67,241.13元,并对2021年5月1日后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9,093.21元处1倍罚款。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责令该院对专案核查确定的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金额67,241.13元已全部追回,罚款29,093.21元已全部收缴。





四、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3日-29日,东方市医疗保障局在对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限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11723.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院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金额11723.81元,并对2021年5月1日后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579.86元处1倍罚款。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责令该院对专案核查确定的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金额11723.81元已全部追回,罚款4,579.86元已全部收缴。

 


五、东方市中医院超量开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25日,东方市医疗保障局在对东方市中医院开展线索核查发现,2022年9月27日该院存在超量开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2872.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该院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金额2872.80元,并对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99.34元处1倍罚款。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责令该院对专案核查确定的违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违规金额2872.80元已全部追回,罚款2499.34元已全部收缴。




来源:东方市医疗保障局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东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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