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这种情形,可以不罚!天津交管部门明确!

文摘   2025-01-11 14:50   天津  
1月9日下午
市政府新闻办举行
“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新闻发布会
会上针对许多市民关注停车问题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葛云鹏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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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云鹏:当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进入新一轮增长高峰,年均新增约30万辆,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60万辆,但存在较大的停车泊位缺口,由此带来的停车问题日益凸显,对此我们坚持“三个结合”,持续推动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首先是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一方面,针对学校、医院、商圈、居住区等停车难突出区域,采取“一点一策”,通过设置限时停车区、推出“精准快接”微信小程序实现停车资源共享等措施,积极缓解停车难问题。另一方面,同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及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发力,通过优化停车供给结构、加快路外停车设施建设、推动解决泊位“只售不租”“共享停车”等难题,多维挖掘停车资源潜力。
其次是提示与处罚相结合。一方面,2024年11月6日,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停车治理的公告》,针对占压人行道、网格线、消防通道、盲道停放车辆,多排、双排停放车辆,以及在严管路和城市快速路停放车辆等10类严重违法停车情形,直接依法处罚,同时及时提醒驶离,仍不驶离的依法清拖车辆。另一方面,对上述十类情形以外的违法停车,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先提示车主尽快驶离,及时驶离的,可不予处罚,而对未按要求及时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最后是宣传与倡导相结合。一方面,我们通过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天津交警”新媒体,广泛宣传违法停车行为带来的危害、曝光典型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民自觉规范、文明守法停车的意识。另一方面,倡导市民日常出行,应首先选择公共停车场停放车辆,如确需临时占路停放的,应在道路泊位内规范停放车辆,不要随意停车,以免给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造成影响甚至形成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来源: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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