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脚步日渐临近,各地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市民购买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高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连州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小组1月10日起联合各镇(乡)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守稳筑牢岁末年初安全防线。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违法犯罪的高发期。连州因此出台《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为抓手,围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集中发力,狠抓违法行为查处不动摇,力争监管效率提升最大化,努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1月10日起,连州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小组联合各镇(乡)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利用乡镇赶集集中宣传、广播喇叭、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市政府禁燃公告及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态势和奖惩措施,对花圈殡葬用品经营场所、副食店、文具店、原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位置等可能从事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居、重点户、重点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所有可疑场所全面排查到位。
早在2024年12月11日,连州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消防救援大队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一批,有效震慑了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连州将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坚决防范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连州市安委办温馨提醒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强化公共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到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
二、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成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有奖举报,举报电话:12345或6618009。
如何正确购买、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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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张妍 谢巍
海报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袁安杰
校对:李俊杰 胡佩英
审核:吴哲华 唐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