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外地车辆
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处罚”
值此国庆节到来之际,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实施多项便民服务举措,10月1日—7日,国庆假期期间对外地游客轻微交通违法采取教育提醒,不予处罚。
1、外地车辆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将采取短信提醒方式通知驶离,不拖车、不处罚;
2、外地车辆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口头警告,现场纠正,不予处罚;
3、对因不熟悉路况的外地车辆驶入单行、禁行道路,违反禁止禁令的,给予警告纠正,不处罚、不记分;
4、对因不熟悉路况的外地车辆违反导向车道通行的给予警告纠正,不予处罚;
5、对外地车辆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不予处罚;
6、对外地车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不予处罚;
7、对外地车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不予处罚;
8、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外地车辆,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
9、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和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对外地车辆及驾驶人,法律规定可并处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的,除非情形恶劣外,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的同时,原则上不拘留、不吊销。
乐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开车和乘车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能有效减少受到的伤害,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请务必系好安全带,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对外地游客国庆期间在乐平境内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且满足以上免除行为的,我们将通过短信告知方式,进行警告处理。
特此通告
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