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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壹林·评论
偷闻室友内裤?真的不要太荒谬!
*部分图片来源:得物app@小马崽S(与文章无关)
*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文所使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均不作商用。
"小编,我室友真的好帅,开学当晚12点多,我趁他睡着偷偷闻了他挂在床边的内裤,我厉害吧!"
这是某读者于今早7点在后台留下的私信,意外的是,他甚至想通过自己的行为告诉大家:
"喜欢就放手去干,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如你所想,小编没有在看到留言的第一时间拉黑屏蔽,出于尊重,小编敲下了"留言收悉"四个字。
这或许是在某推上才能刷到的剧情:半夜三更,室友已经熟睡,只要轻轻走两步就能接触那些戳中性癖的东西,这不正好是情景重现的绝佳时机?
只是没想到:距离我们如此之近的少数读者也在做着同样的事,甚至引以为荣。
几年前,在整个社会舆论将同性恋推上风口浪尖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唾弃和抵触同性恋群体,那时候小编根本不懂为什么对一个社会群体如此敌视。
现在看来,凡事必都事出有因。
公众对于同性恋群体形象的认知往往会因为那么一小撮人或者几件同性恋看了都下头的事而变得极其糟糕。
"偷闻室友内裤"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仅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下作反而沾沾自喜将其作为炫耀的资本在圈子里卖弄。作为一个同性恋者,小编不仅无语甚至十分反感。
这一行为不亚于那些活跃在短视频app上贴着彩虹标签在公共场所"舞骚弄姿"以博取流量的博主,他们挤细嗓音,手翘兰花毫无下限的朝人撒娇示爱,对一个男生来说,即便是性取向为同性,也显得十分"不堪"。
"做自己就好,不要在意他人眼光。"
这句用来彰显与众不同、追求人格魅力的励志语,竟然也成了他们自我鼓励、掩盖行为的座右铭。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种罪恶的欲望,难得的是如何克制和压抑住自己的这些欲望和情绪不至于使其付诸实践,而不是将实现它作为目标。
也许我们不该批评这位读者的行为,因为他既没有被室友发现,也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任何损害。但放纵一个可能影响整个同性恋群体形象的行为任其炫耀又何尝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纵然和包庇呢?
获得尊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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