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月不算抄袭!朱明月不算抄袭?朱明月不算抄袭!

文化   2024-10-21 10:15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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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牛哥写的一篇文章,指出第八届兰亭奖银奖得主朱明月,其篆书作品存在抄袭嫌疑,而被抄袭的对象则是杨华在全国第12届书法篆刻展上的参展作品。


此消息一出,如同在平静的书法爱好者圈中投下了一颗石子,瞬间激起了层层涟漪,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与热议。


然而,就在舆论持续发酵之际,昨日,一位细心的书友向牛哥发来一个新的信息:据称,杨华先生本人通过私人渠道发声,明确表示朱明月的作品并不构成抄袭,强调两者之间在风格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一反转使得整个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杨涵之:我是十二届国展那幅篆书《醉翁亭记》的作者,虽然朱明月先生的这幅字写的不尽人意,但我个人觉得不算抄袭。我们两人的篆书风格完全不一样,朱明月先生写的是铁线篆,我写的是玉箸篆+清人小篆。我觉的工稳一路篆书的字法都差别不大,写作品参考个篆法也是创作的一部分。在八届兰亭奖开幕后,对朱先生的几件作品的批评不绝于耳,说明观众不但对作品审美的水平越来越高,而且愿意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这是好现象,但完全没必要再“落井下石”了了。

在书法界,对于篆书作品是否构成抄袭的判定,通常遵循两个核心标准:一是作品整体风格的相似程度,二是具体篆法运用的雷同情况。


朱明月小篆《醉翁亭记》

杨华小篆《醉翁亭记》

就朱明月与杨华的两件作品而言,若单从风格层面审视,将之作为抄袭案例确实显得颇为牵强。无论是笔触的流畅与力度,还是结构的布局与安排,两者都展现出了各自独特的韵味,难以简单划等号。


然而,当我们将目光转向篆法的具体运用时,情况则大不相同。尤其是在“肥”与“弈”两字的处理上,抄袭的迹象显得尤为明显。以“肥”字为例,按照传统篆法,“肥”字应由“肉”与“卩”两部分组成,但在杨华的作品中,却创新性地将其写作“从肉从巴”,而令人惊讶的是,朱明月的作品中同样采用了这一非常规的篆法,即“从肉从巴”。


再来看“弈”字,本意为对弈、下围棋,传统篆法中“弈”字“从廾亦声”,但在杨华的作品里,却变为了“从大亦声”,而朱明月的作品在此处也完全沿用了杨华的篆法。


这样奇特且低级的错误,在书法创作中实属罕见,若非朱明月直接参考甚至抄袭了杨华的篆法运用,实在难以找到其他合理且令人信服的解释。

然而,事态的发展似乎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如今,当事人之一的杨华先生竟然“勇敢”地站了出来,公开表示朱明月的作品并不构成抄袭。这一举动无疑为整个事件增添了几分戏剧性,也让原本沸沸扬扬的争议逐渐平息下来。

既然杨华先生本人都已经表态,我们这些作为旁观者的外人,也就没有必要再闲吃萝卜淡操心了。毕竟,艺术的评判本就主观且复杂,抄袭与否的界定更是难上加难。既然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过多地纠结于此。


至于中书协方面,估计更不会轻易出台任何处罚措施。毕竟,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一位享有盛誉的书法家进行处罚,无疑会引发更多的争议和质疑。因此,中书协很可能会选择保持沉默,让时间来冲淡这一切。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禁要为这场风波感到一声叹息。艺术本应是纯洁而高尚的,抄袭行为无疑是对这种纯洁性的玷污。我们希望每一位艺术家都能坚守自己的底线,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共同维护艺术的尊严和价值。同时,我们也期待中书协等权威机构能够加强监管和引导,为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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