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近期,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拉网式”排查,摸清监管底数
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依托“包县联所”工作机制,以乡镇(街道)为最小单元,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经排查,全市共有眼镜店158户(其中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65户、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93户),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隐形眼镜护理液经营主体165户。
“铁拳式”执法,规范经营行为
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产品及供货方资质档案不完善、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等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责令限期整改。发现问题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2人次,检查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经营企业326户次,责令整改9户,督促8户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隐形眼镜经营主体主动注销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查处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案件7起,罚没款3.70万元。
“授渔式”指导,助企提质增效
督促指导隐形眼镜、美瞳及护理液等经营主体,严格对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组织眼镜店、零售药店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主体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压紧靠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累计培训从业人员240人次。
“多样式”宣传,强化社会共治
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使用行为的告知书》,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和网络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药械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对涉及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问题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查办、及时反馈,构筑起全民监督的社会共治共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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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医疗器械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