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
利辛县一市民
刚从银行取了8万元现金
却不慎遗失在回家的路上
......
11月14日12点左右,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接到市民王某报警称:不慎将8万元现金遗失,请求帮助寻找。
民警赶至现场后了解得知,王某刚从银行取出8万元现金,没曾想,还没到家钱款就丢了。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发现,王某骑行至一路口时,由于速度较快,放在电动车踏板上装现金的白色手提袋颠掉在路上。王某毫无察觉,继续前行。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白色手提袋被一老人捡拾。
民警多方查询,最终与老人取得联系,将8万元现金找回。
警 方
提 醒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钱故意不还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话,还要接受刑事处罚。
市民朋友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避免遗失。如需携带大量现金外出办事,应时刻保持警惕,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避免因一时的粗心大意而遗失。
编辑 | 刘宏涛
主编 | 王小草
审核 | 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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