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因阳新县第四中学建设征地需要,根据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开发区要求,凡是在阳新县第四中学用地红线范围内(刘福堍地块)的所有坟墓必须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陈秀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来源:阳新县经济开发区陈秀村
审核:王彦飞/编辑:赵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