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微课视频展播(四)
“黑诊所”的存在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打击非法行医一直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市民们在寻医问诊时一定要注意甄别,发现违法线索积极举报。
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供稿:法制处
编辑:温小控
审核:健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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