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才的安居保障,支持企业引进海外人才,根据《普陀区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普人社规范〔2023〕6号)规定,特发布普陀区2025年度海外博士、海外博士后人才安居专项申报指南,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为在普陀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发展导向,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
2.在海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事过博士后研究,且在海外学习、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
3.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
4.按规定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3个月;
5.本人以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补贴标准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000元;
2.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3000元;
3.每月租房补贴金额不超过房屋实际租赁价格。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主体
人才所在的企业。
2.申请材料
(1)政策申请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本人身份证件;
(4)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
(5)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如有);
(6)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7)劳动合同;
(8)最近12个月社保个人缴费记录;
(9)本市房屋查询结果证明;
(10)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证明;
(11)其他说明材料。
3.受理地点
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汇总好,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递送至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3号楼4楼A406室),联系人:后老师,电话:32798008。
4.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2564588-1406。
普陀区人才工作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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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上海普陀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