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优化调整政策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翠屏区保健院第一时间打通各环节,落实新政策,把政府关爱落到实处。
10月01日,我院第一位剖宫产分娩的灵活就业参保者(职工医保),总费用6407.06元,按新政策报销报销6053.45元(生育医疗费5053.45元、产前检查费1000元),自己负担353.61元。此次政策的调整,大大提高了生育医疗待遇保障水平,着力减轻参保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受到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
此次出台的报销政策包括:
(一)、优化调整城镇职工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职工生育医疗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失业保险代缴人员)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限额补助。
(二)、优化调整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参保女居民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参保人员因妊娠并发症、计划生育并发症、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真实体现了“国家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她”的宗旨。
来源: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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