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莆田、三明
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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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志高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志高同志的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关于郭冬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郭冬冬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埭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智星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陈晓翔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二、谢斌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据管理)、老区苏区、山海协作、对口合作与支援、数字沙县建设、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国资、统计、金融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工作。
分管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管理局)、应急局、国资办、统计局,国投公司。协助分管区财政局。
联系区政协,区公务员局、老干部局,区税务局、消防救援局,沙县金融监管支局,在沙金融机构。
三、夏永福副区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城发集团。
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部,196地质大队、南昌铁路局采石车间、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四、龙腾副区长: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文物、新闻出版、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对口合作与支援等工作。
分管区文体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新闻办、网信办、社科联、文联、新华发行(集团)分公司。
五、林辉斌副区长:负责科技、工业与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生态环境等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区工信科技局、商务局、贸促会、招商服务中心,园区建发集团。协助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区工商联(总商会)、科协,生态环境局,供电有限公司、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盐务局、中石化(森美)经营部。
六、郑立新副区长:负责公安、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打私办)、信访局。
联系区法院、检察院,国安办,武警中队。
七、邓秋萍副区长:负责水利、农业农村、林业、供销、农业科技园等工作。
分管区水利局(移民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供销社、农业科技园管委会、官昌水库服务中心。
联系市农科院,区烟草局(分公司)、气象局、水文局、华电高砂水电有限公司、华电(沙县)能源有限公司、水务有限公司、官庄林场、水南林场、农林水集团。
八、陈闻高副区长:负责交通运输、乡村公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铁路建设、通航产业、道路交通安全、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国防动员、军民融合、人民防空、沙县小吃产业等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局(双拥办)、国动办(区委军民融合办、人防办)、小吃管委会,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指挥部、空港指挥部,文旅集团。
联系区人武部、驻沙部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沙县分中心、邮政管理局(邮政发展中心)、交投集团、南昌铁路局三明北车站、三明机场公司、闽通长运分公司、官蟹航运枢纽开发有限公司、邮政分公司。
九、刘维敏副区长(上海挂职):协助负责上海对口合作与支援等工作。
十、张美娥副区长:负责教育、政务服务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联系市农校,区委台办,关工委、老体协、总工会、团区委、妇联。
十一、郑先伟副区长:负责司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日常运营、应急产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工作专班、消防救援实训公司。
联系依法治区办,区通信办、广电网络分公司、长线分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办事处。
十二、党组成员熊纬辉:负责政府办、效能、外事、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卫生健康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效能办、外事办、港澳办,机关事务中心)、人社局、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区保密办、机要局、档案馆、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民宗局、侨(台)联、职教社、计生协、红十字会、医保局。
十三、黄建烟二级调研员:协助负责城市管理、禁毒等工作。
十四、廖善健三级调研员:负责民政、老区等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老区办)。
联系区残联、老促会、慈善总会。
为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衔接,提高效率,区政府领导成员实行AB角工作制度,谢斌与龙腾,夏永福与张美娥,林辉斌与郑先伟,郑立新与黄建烟,邓秋萍与廖善健,陈闻高与熊纬辉互为AB角。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俊伟等免职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吴俊伟建宁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庆星建宁县人才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终止试用期。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尤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姜艳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姜艳梅同志兼任尤溪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固亮同志兼任尤溪县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启勇、纪荣兴、陈孝太同志任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陈德君同志任尤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铭同志任尤溪开放大学校长。
因机构改革、单位更名,原尤溪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尤溪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尤溪县金融办公室主任、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尤溪工作站站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尤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万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罗万文同志不再担任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郑祥泉同志不再担任尤溪县公安局梅仙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枝杰同志不再担任尤溪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罗宗淑同志不再担任尤溪县司法局坂面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宗凯同志不再担任尤溪县司法局管前司法所所长职务;
苏孙源同志不再担任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光勇同志不再担任福建省尤溪城乡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审核:王福敬、周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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