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办理条件 | 1.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新设立的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
申请材料 | 1. 职工公积金账户新增批量表1份(提供电子表格或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5人以上提供电子表格); 2.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办理流程 | 受理(当场) → 决定(当场) |
法定时限 |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办 |
咨询热线 | 0593-12329 |
办公时间和地址 |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营业部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层 蕉城办事处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 古田办事处 地址:古田县食用菌基地4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 屏南办事处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 周宁办事处 地址:周宁县仙风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3层 寿宁办事处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角林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1层 福安办事处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 柘荣办事处 地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县行政服务中心1层 福鼎办事处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层 霞浦办事处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博物馆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