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途中
车辆故障或发生事故
若是没有及时妥当处置
极有可能发生二次事故
产生严重后果
12月1日,陈某驾车行经S34龙丽温高速燕子山隧道时,发现左侧车轮漏气,于是直接将车停在行车道内,没有靠边,没有警示,也没有报警。五分钟后,副驾人员才到后备箱拿三角警示牌。恰恰此时,后车驾驶人赵某因未注意观察,没发现前车已处于停止状态,误以为前车开着双闪仍在前行,仅采取点刹避让措施,导致两车发生碰撞,两车损坏严重,人员轻微受伤。
车辆在道路上
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
应该怎么做?
请记住下面三个步骤
当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要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若人员无受伤或轻微受伤且车辆还能移动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安全区域,然后在来车方向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
●在常规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位置摆放警示牌;
●若在夜间、雨雾天气,应将摆放距离延长至200米外;
●如果在弯道行驶时发生突发状况,警示牌需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
●三角警示牌必须摆放在车辆所停车道的来车方向,不得摆放在其他车道。
●摆放三角警示牌前,一定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
●摆放过程中,应手持三角警示牌,反光面朝外,面向来车方向走,同时关注左右的车辆,注意自身的安全。
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的全部驾乘人员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带,千万不要在事故现场逗留、查看受损情况、争辩事故对错、坐在车上等待救援,不能“人力”举牌,应当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110或122(高速公路拨打12122)报警,正确描述事故位置、车辆行进方向、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情况。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道路的情况,确保自身安全。
二次事故“猛于虎”
如果车辆在道路上
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
请牢记九字警诀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并正确操作
三审 | 翁定福
二审 | 吕为珍
一审/编辑 | 陈梦洁
来源 | 温州高速交警
如有侵权请及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