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乐区资规局发布了
长乐新区控规A-01-59、60
及周边地块
规划调整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根据长乐新区控规350182-A分区单元,A-01基本单元,上江城南侧、东街北侧、营前新街东侧、邹厝西河西侧。调整范围约0.87公顷(约13.05亩)。《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现状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二、调整必要性
海星社区进行旧改后,原住民基本安置在上江城,由于原计划配建的海星文化活动中心设施地块近期难以实施,而群众建设意愿强烈,因此对其择址另建为必然要求。而调整地块为海星社区旧改后剩余未征收的19户建筑,征收条件成熟,具备近期可实施性,且邻近上江城,便于原住民使用。为保障民生需求,完善设施配套,同时推动城市更新,优化土地资源,有必要对地块的用地功能、设施配套、用地指标等内容进行优化。
三、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调整后,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1401)部分变更为文化活动用地(A22/080302), 文化活动用地面积约1939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保持公园绿地总量不变,社会停车场用地减少777平方米(约25个泊位),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997平方米,容积率0.2,建筑密度1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米;减少的社会停车泊位可通过机械停车、设施配建等形式补足。
长乐新区控规A-01-59、60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图
来源:长乐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