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挖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的文化底蕴,弘扬医院精神,全面展现90年来妇幼人艰苦创业、奋发进取的伟大历程,激励全院职工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探索,再创辉煌,经医院研究决定,筹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院史馆,现面向全院职工、离退休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与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相关的“老物件”“老照片”“老史料”等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物品和资料。
一、征集内容
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基础建设以及对外交流等活动中形成的有历史代表性、具有纪念、收藏、展览价值的各种历史实物、图片、影音资料和文字记载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各历史时期与医院建设、合并、托管、更名、迁址相关的上级文件、新闻报道、贺信、图片等。
2、反映医院各时期重要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媒体报道、通讯、广告、公文、书籍、音像、光盘、磁带、照片、记录、笔记、电报等。
3、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来宾、社会友人来医院视察、参观、访问的资料,包括照片、音像、题词、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等。
4、反映医院发展各个时期标志性成果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实物以及有影响的任务、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对当时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等。
5、医院各个时期印制发放、具有保存价值的印刷品、实物,使用过的院旗、院章、院标、院徽、证章以及饭票、工作证、借书证等实物或照片。
6、反映医院不同时期风貌、重大历史变迁的老照片、牌匾等。
7、各个时期医院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类国家级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8、反映和记录院区昔日风貌、新建、改建、扩建、变迁的各种建筑物、医院外貌、内部环境、病房设施的照片、布局图、变迁图,以及带有历史印记的实物,如牌匾、碑石等。
9、反映医院昔日在医疗、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具有历史代表意义、突出技术更新、专业发展相关的医疗设备、器械、用具更新换代等照片和实物。
10、医院各个时期重要出版物、报刊等实物或照片;
11、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见证物。包括抗击登革热、抗击非典、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尤其是援武汉、援上海等地期间具有纪念意义的各类物件(如服装、器材、照片、工作证、徽章等)。
12、各类重要支援任务见证物。包括援外、援疆、援藏、援宁等,以及其它下乡、帮扶工作期间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各类物件(如服装、照片、工作证、徽章等);抗洪、抗震救灾等具有纪念意义的各类物件。
13、能显示医院医疗水平的医疗文书。
14、历任院领导的任命书、照片、著作、讲话稿与重要历史事件相关的手稿、工作笔记、书信、题词、签署、印章等,以及历届班子集体照、工作照等。
15、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的手写病历、科研成果手稿等,在院工作的照片、有重大影响力的事迹材料、荣誉证书等。
16、各类集体照;
17、各界社会人士在医院就医的感人故事。
18、其他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史料、音像与实物等。
特别征集:夏美琼教授、陈文祯教授相关的照片、史料及纪念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人将史料实物无偿捐赠给医院,所有权归医院,医院将对捐赠者颁发证书,捐赠物品根据具体情况保存在院史馆。
2、代管。所有权人与医院签订代管协议,由医院代所有权人保存、管理史料实物,不改变权属关系。
3、借用。史料实物由医院暂借,供医院展示、研究或进行复制、翻拍等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所有权人。
4、捐赠者如有其他要求,可另行具体协商。
三、征集途径
1、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院史资料及实物交送到宣传部。
2、上门收集。若持有的“老物件”“老照片”“老史料”等物品和资料价值珍贵,或您不方便到我院递送物件,您可以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我们将安排专人收集。
3、信函邮寄。将院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宣传部,并请附上资料或实物的说明文字,注明资料或实物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4、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院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并附上说明文字和提供者的有关信息。
四、征集要求
1、提供各类院史资料、实物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300字内),包括提供者姓名、住址、邮编、电话等基本信息;提供品反映的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及任职等内容。
2、对于老照片,希望图像清晰,黑白、彩色不限,翻拍、扫描均可。除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外,欢迎撰写“历史照片背后的故事”,字数在600~800为宜。
3、对于不适宜收藏的资料和实物,医院将及时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宣传部 0591-87523276
电子邮箱:sfyxc123@126.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