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统一定价标准吗?
答:根据停车设施的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
2.问:哪些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答:以下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依法规划和设置的道路停车设施;
(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换乘)站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口岸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设施;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四)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
3.问:哪些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答: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例如:
(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二)商业场所(服务网点)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三)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配套的停车场;
(四)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设停车场;
(五)住宅小区停车场。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4.问:停车场可以包月收费吗?
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办法,可以按次、分钟、小时、天(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1天)、月、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车位的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计费,并可设置最高收费标准。
5.问:停车设施只要入场就会收费吗?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进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延长免费时限,具体延长时限由市、县(市)发改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二)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6.问:停车场要公示收费标准吗?
答:各类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以显著方式设置标价牌等,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计价方法等,并按规定对接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如果市民朋友发现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保留好收费小票等凭证,拨打12345或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